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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教育周”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03-23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努力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校园和谐稳定,师生平安,根据市教育局通知(济教安函〔2012〕6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我院开展 “安全教育周”活动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提高全院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自救能力;掌握逃生的方法和应对突发事件的避险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种安全事故带来的伤害。

二、活动主题

普及安全知识,提高避险能力。

三、活动时间

自3月26日起至4月6日

四、活动内容

(一)各二级学院学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3月30日前后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演练活动要做到事前有计划、有预案,事后有评估、有总结,通过演练活动使学生熟悉疏散路线,掌握基本的自救自护技能,养成良好的安全意识和行为习惯,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行为规范。

(二)各二级学院要结合本校实际,在“安全教育周”期间认真组织安全主题班会、安全知识讲座等系列安全教育活动,通过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应急避险和自救能力。

(三)各二级学院要给学生布置一份安全隐患排查方面的作业,组织学生开展“学院安全隐患我有责,身边安全隐患我排查”活动;通过这一活动使学生切实认识到安全工作与自身息息相关,把安全意识融入到学生的思想行动之中。各二级学院要将学生提交的安全隐患排查结果进行认真核查并及时加以整改,对在职权范围内一时不能解决的以书面形式报学院保卫部门。

(四)各二级学院要制作以“普及安全知识,提高避险能力”为主题的宣传栏和板报。

(五)院团委、宣传处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宣传栏等,对安全教育活动全程进行跟踪宣传,并组织师生观看法制、交通安全宣传图片展活动。

(六)3月30日,学院职能部门对学生公寓、餐厅、超市、图书馆、实验室、实习车间以及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五、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教育主题活动的开展,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本着对学院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负起安全教育的领导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力争使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各单位、各部门要围绕安全教育主题,全面分析本单位安全形势,特别要针对消防安全、校园伤害、拥挤踩踏等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认真确定本单位的安全教育重点,使安全教育紧扣主题,有的放矢。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按照活动方案,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活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抓好安全教育周的宣传活动。此次活动将列为年度安全工作考核指标之一,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各部门于4月10日前将教育活动总结材料报学院保卫处。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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