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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入学落户

发布时间:2018-11-19 浏览次数:

一、办理条件

驻济普通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可将户口迁入就读学校学生集体户,取消了本省生源入学新生不可迁移户口的落户限制。

二、办理材料

(1)加盖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或省、市人社部门技工学校招生专用章的新生花名册;

(2)学校落户学生情况说明;

(3)录取通知书;

(4)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卡或集体户口登记卡。

三、办理期限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咨询电话

高新区公安分局:85083790 巨野河派出所:88252966 学校户籍室:8825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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