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网站首页

    夏院长荣获山东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称号

    作者:文化处 宋波龙 来源:文化处 宋波龙 发布时间:2005年12月22日 点击数:

    夏院长荣获山东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称号

    12月21日,山东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表彰大会在济南举行。省政府副省长王仁元以及省里各部门负责人出席了大会。在本次大会上,我院院长夏季亭教授因为在民办高职院校工作中的突出成绩,获得山东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称号,他是全省惟一来自高校系统的当选者。这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民办教育事业的大力支持以及深切关怀。

    山东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是由省统战部、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人事厅、省工商局、省工商联、省财政厅、省司法厅等十家单位联合评比产生,全省共有156名同志获此殊荣。他们都是非公经济以及新阶层的优秀代表,他们在各自的领域内努力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为国家、为社会、为山东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副省长王仁元同志在讲话中称赞了这些优秀建设者所做出的贡献。并表示省委、省政府将进一步采取措施推动非公经济的发展,让非经济占据山东经济总量的半壁江山。同时,王仁元也对他们提出了殷切的期望,希望他们努力工作、勇于探索,为建设大而美、富而强的社会主义新山东再添新功。

    上一条:我院荣获山东省“百姓口碑最佳荣誉单位”称号

    下一条:安全工作走在前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