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师资管理又上新台阶
我院师资管理又上新台阶
——《教师岗位考核办法》公布实施
为提高我院教育教学水平,充分调动教师努力搞好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不断促进教师素质、科研水平和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为教师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良性竞争氛围,人力资源处在广泛吸取其他国办和民办高校教师聘任考核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教师岗位考核办法”。本“办法”广泛征求了教务处以及各教学部门意见,经过数次修改,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于2005—2006学年开学之初公布实施。教师岗位考核办法的公布实施将对我院的师资管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并为我院申本工作打下良好的管理基础。
“教师岗位考核办法”在运行初期,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并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的要求做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教职员工有关“教师岗位考核办法”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提交人力资源处。
与教师岗位考核办法相配套的教师奖惩条例正在征求意见中,近期将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