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为了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满足学生的专业学习兴趣,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和《山东英才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对《山东英才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鲁英才教字〔2018〕4 号)进行修订,现予以印发, 请遵照执行。
山东英才学院
2022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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