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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清明节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7   来源:   点击量: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2024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现将清明节假期实验室安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落实安全责任体系。各实验室负责人放假前要进行以防火、防盗、防爆、防事故为重点的安全自查,消除事故隐患,不留死角盲区,做好文字记录。

2.假期严禁在实验室区域吸烟、烹饪、饮食,不得让与工作无关的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内留宿和进行娱乐活动。离开实验室前,要仔细检查关好门窗,妥善保管贵重物品,要切断电源、关闭水源、气源。

3.假期间学生若在实验室内进行相关教学科研实验,必须向所在学院申请,并报教务处,做好登记备案。

4.各单位要安排好假期值班人员,加强对所辖实验室的定期巡查和日常管理。因教学、科研需要,实验设备及装置需连续通电运行的,必须有专人守护,不得擅离职守。

5.如需协助工作,放假期间请拨打以下电话沟通相关事宜:教务处18006364260;安全管理处053188253110(南校);安全管理处053158608110(北校);总值班室053188252998;

若遇到紧急、重大情况,请逐级及时汇报,并妥善处理。



教务处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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