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活动中心安全工作预案

发布日期:2009-12-14    浏览次数:

山东英才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安全工作预案

确保学生生命安全是教育战线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义不容辞的重任,也是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的基础和前提。团委是大学生活动中心的主要管理者,有义务、有责任做好与学生活动有关联的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学院党委对学生安全、稳定工作提出的要求,为进一步保证活动中心所有活动的安全、有序、高效开展,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以人为本,关注民情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大学生活动中心的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切实抓好活动的安全防范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二)工作要求

做到组织机构健全、预防措施得力、应急手段有效、管理责任到位,切实保证实践团队员的安全。

(三)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山东英才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孔令科

副组长:龙新良 张建华

成 员:各基层团委(总支)书记、团委各部部长

(四)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措施和办法

1.预防突发事件的措施

(1)活动中心使用前,要求相关负责人对活动场地、安全措施等进行实地检查,如安全通道是否畅通,灭火器是否完好并在指定位置,线路是否畅通,应急灯是否完好等。对不符合要求的设备及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更换或请专人维修。

(2)加强与学院保卫处的日常联系与沟通,积极寻求保卫处支持,做好相关安全工作。

(3)班级、学院包场活动时,要求包场单位的负责人签定《安全责任书》,做到责任到人。

(4)大型晚会,团委应派专人到场进行管理,以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5)进入大学生活动中心参加活动的同学一律不准带酒水进场,并要求严格遵守活动中心的规章制度。

(6)采取其他的预防突发事件的措施。

2.处置突发事件的办法

(1)如遇停电、起火等,值班老师须按照活动前部署,组织做好疏散工作,防止拥挤、踩踏等情形发生,并及时向学院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寻求支持。

(2)如遇活动现场出现骚乱、打斗等影响活动正常开展等情形,值班老师应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疏导,同时向校保卫处报告。

(3)如现场遇到人员受伤等情况,及时送往校医院进行救治。

(4)采取其他处置突发事件的办法。

(五)突发事件发生并处置后,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处理意见。

共青团山东英才学院委员会

200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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