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号关于在全院开展“肩负光荣使命、争创青春业绩”主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9-20 浏览次数:

关于在全院开展

“肩负光荣使命、争创青春业绩”主题活动的

通 知

院团发[2010]10号

各基层团委(总支):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五大会议精神,激励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担负起时代赋予的光荣使命,不断创造新的青春业绩,根据团省委、省学联的安排,学院团委、学生会决定于近期开展“肩负光荣使命、争创青春业绩”系列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0年9月底至10月31日

二、参加人员

全体共青团员。

三、活动内容

1.全面学习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五大精神。要以落实好“三个一”活动的形式贯彻好会议精神:一是要迅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学联二十五大会议精神;二是要按照文件通知,组织广大青年学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贺信、王兆国同志致辞、陆昊同志致辞和《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第二十四届委员会工作报告》精神;三是制定学习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五大会议精神实施方案,按照制定的落实措施,逐步开展工作。要创新学习形式,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贯彻活动。

2.开展以“肩负光荣使命、争创青春业绩”主题活动。各基层团委(总支)、学生会、学生社团要以“肩负光荣使命、争创青春业绩”为主题,重点开展好三项活动:发布一封倡议书、举办一次征文活动、开展一次演讲比赛。组织广大青年学生通过参加丰富多彩的学习贯彻活动,激发爱国情怀,发奋努力学习,争创青春业绩,用青年学生喜爱的方式寓教于乐,达到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目的。

四、有关要求

1.把主题活动的开展同贯彻落实全国学联二十五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在全院开展“肩负光荣使命、争创青春业绩”活动是学习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五大会议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基层团委(总支)、学生会、学生社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把系列活动作为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团的各项工作的有力抓手,切实在规定时间内按统一要求组织开展。各基层团委(总支)、学生会、学生社团要普遍开展相应主题活动,让广大学生全部参加活动,使活动影响更多学生。此项工作将列入年度考核范围。

2.把主题活动的开展同“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各基层团委(总支)、学生会、学生社团开展“肩负光荣使命、争创青春业绩”要与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各级组织要着力开展好征文活动和演讲比赛,创新活动形式,突出活动特色。各基层团委(总支)、学生会、学生社团要扎实做好系列活动的组织工作,把主题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各阶段目标和内容有机结合起来,力争做出成绩。

3.把主题活动的开展同扎实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团省委于近期开展了2010年上半年山东省各高校共青团重点工作自查活动,下一步将部署开展调研督导活动。各基层团委(总支)、学生会、学生社团要以学习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五大会议精神为契机,扎实做好当前各项工作,进一步推动我院共青团各项重点工作的开展,以切实行动迎接团省委的调研活动。

各基层团委(总支)、学生会、学生社团要把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国学联二十五大会议精神,开展主题活动的具体举措、有关信息和图片等材料,及时报团委宣传部。英才共青团工作网站将开辟活动专栏,刊发各级组织的活动信息。

联系人:何岩,联系电话:88253132,邮箱:yctuanwei@126.com,QQ群:78099712。

共青团山东英才学院委员会 山东英才学院学生会

2010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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