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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催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的通知

作者: 徐琳 发布日期:2011-08-30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了做好2011-2012学年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确保学生顺利办理贷款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二级学院需将贷款学生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收齐后统一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录入系统,完成电子合同回执单(不交回执,无法录入)

2、各辅导员统一登记上交受理证明的学生信息,(表格详见附件)并将登记表发至资助中心邮箱ycxyxszz@126.com

3、待老生返校后,辅导员需以同样的方式收交老生的受理证明及登记表,确保及时录入系统,完成贷款。

4、贷款受理证明录入必须于 10 10 前完成,截至 10 10 未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单的学生贷款申请将被谢绝。

(备注: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从今年起取消回执单打印及邮寄操作,调整为电子回执单确认操作。)

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88253135

《2011-2012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登记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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