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下午,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研究划定了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各批各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了录取相关工作。
一、各批各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一)文史、理工类
科类 |
本科一批 |
本科二批 |
本科三批 |
专科 |
文史 |
563 |
513 |
415 |
200 |
理工 |
573 |
503 |
326 |
200 |
(二)艺术联考类
科类 |
本科提前批A、B(文化/专业) |
本科三批(文化/专业) |
专科提前批(文化/专业) |
专业合格线 |
声乐联考 |
326/125 |
310/120 |
160/120 |
120 |
器乐联考 |
326/110 |
294/110 |
160/110 |
110 |
舞蹈联考 |
326/113 |
318/110 |
160/110 |
110 |
美术联考 |
326/209 |
314/180 |
160/160 |
本科:180专科:160 |
(三)艺术校考类
科类 |
本科提前批A(文化/专业) |
本科三批(文化/专业) |
专科提前批(文化/专业) |
声乐校考 |
326/120 |
———— |
———— |
器乐校考 |
326/110 |
———— |
———— |
舞蹈校考 |
326/110 |
———— |
———— |
美术校考 |
326/180 |
———— |
———— |
联考未涉及的校考 |
326/— |
294/— |
160/— |
注:以上专业分为我省相应科类专业联考合格线
按教育部规定,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和参照执行的13所高校(或专业)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录取控制线由学校自行确定。其艺术类专科专业:我省联考涉及的,文化、专业录取控制线按我省相应联考类控制线执行;我省联考未涉及的,文化控制线为160分。
(四)体育类
科类 |
本科提前批A、B(文化/专业) |
本科三批(文化/专业) |
专科(文化/专业) |
体育 |
文 |
325/285 |
325/275 |
160/260 |
理 |
285/285 |
285/275 |
160/260 |
(五)对口各类
科类 |
旅游 |
学前教育 |
财经 |
机械 |
电子电工 |
计算机 |
建筑 |
农林 |
畜牧兽医 |
医学 |
本科 |
569 |
549 |
541 |
537 |
445 |
483 |
488 |
593 |
511 |
502 |
专科 |
180 |
180 |
180 |
180 |
180 |
180 |
180 |
180 |
180 |
180 |
二、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
(一)志愿填报工作
1.6月24日至27日填报本科二批及以前各批次和对口本科批一志愿;7月28日至30日本科二批二志愿征集期间,填报本科三批的一志愿;8月5日至8日本科三批二志愿征集期间,填报专科提前批、专科批和对口专科批的一志愿。
2.6月23日上午,我院在河北会堂召开以“深度解读录取政策,科学填报高考志愿”为主要内容的新闻发布会。6月24-27日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河北招生考试信息服务网开展咨询活动,同时各高校通过网络等媒体进行咨询。填报志愿的有关问题,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看《填报志愿须知》,或向当地招生部门咨询。
(二)高考录取工作
1.今年共有1718所高校在我省招生,招生计划总数为392381人,比去年增加2412人,其中本科计划191996人,比去年增加10257人,专科计划200385人,比去年减少7845人。扣除单招计划部分,参加高考统一录取的计划为353068人。
2.我省继续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办法,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校确定的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向高校投放合格考生电子档案,高校决定考生的录取与否及专业安排,并负责对退档考生的解释工作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
为确保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今年我省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实行“三四三一”录取机制,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强化对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在录取过程中,实行省招委全体会议、省招委主任会议、录取领导小组会议三级决策制度,坚持不点录、不超录、不换录、不违规录取等四不原则,认真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舆论和社会三方监督。继续使用教育部网上计划管理系统进行计划的调整和管理。高校追加的招生计划,顺延录取有志愿的考生,不点录。按规定录取的考生,不论报到入学与否,均不得转录他校。前期已被保送生、体育单招、高职单招等提前单独录取备案的考生,不再参加后期的录取。今年仍按往年做法,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进行补录。
(三)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新变化
1.军队院校、武警部队院校和国防生的投档、录取办法。今年须参加省军区统一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的军队院校、武警部队院校和国防生院校的录取,分本科提前批A、B两个批次,每批次先发军队院校、武警部队院校和国防生一志愿,再发其他院校(专业)一志愿,同时提交院校录取。生源不足时,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缺额计划,组织二志愿征集,二志愿录取时,先发军队院校、武警部队院校和国防生二志愿,再发其他院校(专业)二志愿,同时提交院校录取。二志愿征集随相应批次的志愿征集同时进行。
2.农村地区专项计划。共有三项。一是贫困地区专项计划。这个专项计划在我省已经实施几年了,主要面向国家划定的我省46个贫困地区,招收已进行资格认定的贫困专项生。主要变化有:⑴国家规定,自2014年起,按贫困专项生计划录取的新生可自行决定入学时是否迁转户口,在校学习期间可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调整专业;⑵根据公安部文件规定,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和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的贫困专项生计划批次安排到本科提前批A。二是农村自主选拔录取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高校。报考农村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须经招生院校考核合格且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志愿填报在本一特殊类型批志愿栏中。三是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根据教育部要求,我省确定招生范围为在我省报名的农村户籍考生,批次为“地方农村专项计划”。
3.创新人才培养试验试点学院,简称“试点学院”。国家设立“试点学院”的目的是为了培养具有浓厚学习兴趣、强烈创新意识的人才。今年在我省招生的试点学院有10所,由于录取规则不同,招生方式不同,我们按学校要求列在不同批次。报考“试点学院”的考生,须经招生院校测试合格且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
4.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2014年中央财政支持河北省高等医学院校为中西部乡镇卫生院培养订单定向免费教育的5年制医学生。招收农村生源,批次列在定向本科提前批B,生源不足时,公布缺额计划,通过志愿征集等办法完成计划。
5.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非艺术类专业的招生办法。国家规定,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4个专业,为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非艺术学门类专业。招生院校有专业要求的上述专业,批次列为本科提前批A,科类为文史或理工,文化控制线及有关报考条件按学校要求列在招生计划的专业备注内。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新生是按照国家政策、院校招生章程、考生的分数和志愿,在全国统一编制的网上录取系统中进行的,并且必须经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省招生委员会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服务。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提高警惕,提防不法“中介机构”或个人以考试院或招生院校的名义从事的各种诈骗活动,以免上当受骗。未经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教育部将一律不予学历电子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