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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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结束

作者:未知 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发布时间:2012-09-07 点击数:

201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在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和各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历经考前准备、考试组织、试卷评阅、成绩汇总和录取等环节,于8月22日圆满结束。

经省招生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在计划安排和录取过程中充分考虑了新生不报到因素,高考录取后仍不进行补录。

今年我省在平稳推进招生考试改革的同时,不断优化、完善相关机制,招生录取工作平稳、顺利。

继续完善、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为使考生能够及时获取高考录取信息,在保持以往信息公开渠道的同时,今年我省继续为考生提供手机短信服务,对留有手机号的考生,在录取后及时发送录取信息,今年45.9万考生中有45.2万名考生享受到了这项服务。

继续完善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方式。我省今年继续坚持、完善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的办法,合理安排填报志愿的时间。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本科二批及以前的各批次和对口本科批第一志愿;在本科二批二志愿征集期间,填报本科三批的一志愿;在本科三批二志愿征集期间,填报专科提前批、专科批和对口专科批的一志愿。同时在每段填报志愿之前,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还公布剩余生源分数统计,使考生填报本段志愿更加理性、针对性更强。

同时,仍继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继续实行远程网方式填报志愿。在考生填报志愿前,我院专门对“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进行了修订、完善,考生所有批次的一志愿和征集志愿填报均在远程网上进行,并且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以随时修改自己的志愿。

深入推进阳光工程,优化各项服务措施,努力为院校、考生提供贴心的服务。今年我省继续编写了《201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考指南》和《201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须知》等参考资料,全面、系统地解读了今年普通高考各个环节的政策、规定、要求、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详实、准确地提供了高校录取分专业分数统计,同时还通过杂志、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印发资料等多种渠道,将所有招生政策规定、录取规则、助学通道、防欺诈预警等考生须知的细节、应知的重要内容,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通过“阳光高考”信息平台高考招生咨询周活动,实时回答考生有关招生政策的问题,同时还要求省内所有高校通过网络、电视、电话和报刊等媒体进行咨询活动,通过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发布各项录取政策和规定,通过河北电视台、石家庄电视台举办的“高考大咨询”和河北广播电台“阳光热线”活动,现场回答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通过网上、电话和现场提出的问题;录取期间,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专门设立高考招生专题,登载招生录取有关政策,第一时间为考生提供考试成绩、录取信息查询,及时公布每批次、各个志愿录取提档线、各批征集志愿缺额计划和填报征集志愿说明等;录取过程中,积极主动与招生院校联系和沟通,告知河北省的有关政策和生源情况,努力争取院校招生计划,同时积极维护考生的切身利益,对院校退档不合理、不符合规定的,进行复议。今年我省继续在各地设立了208个信访咨询服务站,免费为考生查询录取结果、各批次一志愿投档情况以及缺额计划等有关信息,并安排专门值班人员及时解答考生疑问、接待考生及家长上访、指导考生填报征集志愿,保证了考生咨询服务和录取申诉渠道随时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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