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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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高考政策今有两大变化

作者:未知 来源:合肥晚报 发布时间:2013-05-07 点击数:

近日,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了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与去年相比,今年高考政策在文理科志愿填报时间、“征集志愿”和“降分征集志愿”专业设置这两个方面有所变动,其他没有调整和变化。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已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且被录取的考生,今年不得再参加高考。

●“征集志愿”增设2个专业志愿及服从志愿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设置及投档办法,并采取网上志愿填报方式。志愿填报时间是:文理科提前批次、自主选拔录取的院校和艺术、体育类院校为6月26日—27日;文理科第一、二、三批本科院校为6月29日至7月1日;文理科高职(专科)院校为7月3日—6日。

在文理科志愿设置方面,文理科录取分提前批(含本科和高职)、第一批本科院校、第二批本科院校、第三批本科院校、第四批高职(专科)院校,共5个批次。各批均设置“平行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根据院校的未完成计划进行“征集志愿”投档,计划仍未完成则进行降分投档。

提前批本科院校分为军事(含国防生)、公安(含公安现役)、政法、免费师范生和其他共5类,军事院校(含国防生)和免费师范生两类实行“平行志愿”,设置A、B、C三所院校平行志愿及院校服从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该批次其他院校设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4个专业及专业服从志愿。考生的提前批次志愿只可选报一类,多选视为无效志愿。

第一至三批本科院校的“平行志愿”均包含A、B、C、D四所院校;第四批高职(专科)院校的“平行志愿”包含A、B、C、D、E、F六所院校。第一、二批本科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第三批本科和第四批高职(专科)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的计划及院校追加的计划,面向批次线上未录取考生“征集志愿”;同时,批次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也可以据此计划填报“降分征集志愿”,作为批次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院校降分投档的备档。“征集志愿”和“降分征集志愿”均包含A、B、C、D、E、F、G、H八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2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及专业按考生填报的“降分征集志愿”进行降分投档。

●艺术类6批次体育类2批次

今年艺术类志愿设置分六个批次。第一批,校考本科专业,所含院校为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普通文理科参加安徽省一本批次录取的省外院校;第二批,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本科专业;第三批,校考本科专业,所含院校为除第一批院校外的其他院校,其中包括省外普通院校校考、省属院校校考、独立学院及民办院校校考;第四批,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本科独立学院及民办院校;第五批,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专科专业;第六批,使用校考专业成绩的专科专业。

第一批、第三批和第六批均设1个院校志愿。其中,第三批本科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计划面向达线合格考生征集志愿,本批次征集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第二批、第四批和第五批实行“平行志愿”,“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计划,将面向未被录取的批次线上考生“征集志愿”。“平行志愿”均包含A、B、C三所院校,每所院校均设3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征集志愿”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每批均包含A、B、C三所院校及院校服从志愿,不设专业志愿。

体育类志愿设置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本科(含独立学院、民办本科);第二批,高职(专科)。体育类本科批次“平行志愿”包含A、B、C、D、E五所院校,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高职(专科)批次“平行志愿”包含A、B、C、D四所院校,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征集志愿”也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每批均包含A、B、C三所院校及院校服从志愿,不设专业志愿。

此外,体育类校考单招专业单设1个院校志愿,在平行志愿投档前单独投档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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