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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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0年高考分6批次录取 奥数获奖最高加10分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05-12 点击数:

《四川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规定》日前正式公布 今年高考的招生录取政策和去年相比没有发生大的变化。《四川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规定》日前正式公布,作为我省今年高考的最权威指导性文件,对高考的志愿填报、考试阅卷、招生录取、特殊加分等政策都进行了详细说明。据悉,今年高考志愿仍将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录取仍分6个批次,本科第一批次仍将实行平行志愿。

关键词 志愿

今年仍是考后填志愿 本科第一批实行平行志愿

今年全省仍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安排在6月30日之前、通知考生成绩之后,其中提前批志愿在6月28日前填报。招生录取(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分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第一批和专科第二批共六个批次。其中,各批次预科志愿同批填报,而对口招生的职教师资班志愿填在本科第二批栏内,高职班志愿填在本科第三批栏内。

提前批次设置一个本科第一志愿、两个平行的本科第二志愿,一个专科志愿和一个预科志愿。本科第一批设置五个平行的第一志愿,按从前至后的自然顺序A、B、C、D、E分别赋予代号,其中征集志愿为后续志愿,另设一、二志愿两个预科志愿。

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第一批和专科第二批均设置一个第一志愿、四个平行的第二志愿和两个预科志愿。每个学校志愿(除预科志愿)内设置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调配志愿。

高中中专设第一志愿、第二志愿两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四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调配志愿。高中中专志愿设置在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志愿之后,兼报考生可选择填报。各批次只在第一志愿中设置定向志愿(本科第一批为五个平行志愿中的A志愿)。报考定向就业招生学校且愿定向的考生,应填报该校定向专业志愿或勾选该校的“定向调配”栏。录取时,若填报定向专业志愿考生的生源不足,学校可调配录取勾选了“定向调配”栏的考生到定向专业。

报考外语(理)的考生,可以兼报理工类的院校或系(科)、专业;报考外语(文)的考生可以兼报文史类的院校、专业;报考艺术和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批以外的同科类的普通高校。

关键词 考试

试题答案是绝密 考分不公开不查卷

今年高考定于6月7、8日进行。语数外满分均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满分均为300分;总分750分。报考外语院校、系(科)、专业(含科技外语)的考生,除笔试外,还须于6月9、10日参加口试。

按照我国保密要求,对于秘密材料的管理分为秘密、机密、绝密三个等级。高考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包含副题、答案及评分参考)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绝密级事项管理。

今年高考将强化考试管理,确保高考公平、公正。省招考委要求,所有考生须在考试前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在高考中保持诚信。各地考试工作人员也将在进行诚信教育和法制教育后上岗。

同时,今年将加强考点周边环境治理,加大对违法及考试作弊行为的惩处力度,省招考委还表示,市、州内县与县之间有条件的地方,可积极推行异地交叉监考。

今年高考评卷由省招考委统一组织,由高校承担评卷工作。评卷结束后,考生成绩由招生考试机构逐级通知到考生本人,和往年一样,试卷和考生成绩不公布,不查卷。

按照规定,若对成绩有疑问需查分的考生,须于6月28日前到县(市、区)招办登记。查分结果由招生考试机构逐级通知考生本人。

关键词 录取

学校退档要说明理由 录取须严审考生电子档案

今年录取按照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第一批和专科第二批的批次顺序依次进行,上批次录取结束后方可进行下批次录取。在川招生的普通高校各类别各层次招生,均实行异地远程网上录取。高中中专实行现场局域网录取,录取工作安排在专科第二批后进行。

提前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第一批和专科第二批的第一志愿采取“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的办法。本科第一批的平行第一志愿、其他批次的平行第二志愿和各批次的征集志愿(含预科征集志愿)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投档。省教育考试院表示,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前将进行一轮模拟投档,设定合适的调档比例后,再考试正式投档,以尽量减小考生退档的可能性。同时,省教育考试院还要求每个高校都要对退档理由进行解释和说明,省教育考试院有权对退档考生提请高校“复议”。

对每个批次未完成计划采取公开征集同批线上未录取考生志愿的办法。征集志愿均设置为平行志愿,其投档时间安排在此前填报的本批次本(专)科(定向)、预科志愿投档结束后。征集志愿后若仍有极少数学校完不成计划,经省招考委研究,若确须降分的,可在批线下适当降分。

省教育考试院要求高校必须严格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新生,已录取的考生不得换录。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录取中需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开。未经教育部批准,高等学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应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限制其参加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对肢体残疾、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等学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关键词 加分

奥数获奖 最高加10分

应届高中生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全国一、二等奖者,以及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加20分。

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者,以及在规定的二十七项运动中的任一项运动成绩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标准,经省统一测试或认定合格,可加20分。

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全国决赛一等奖者加10分;获全国决赛二、三等奖及省赛区一等奖者加5分。

在德智体全面发展,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可享受10分或20分的录取加分。

而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3州10县2区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在录取中将享受10分到50分的加分。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及烈士子女可加10分。

此外,退役军人、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符合以下条件 报考省内高校可享加分

应届高中生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全国三等奖及省一等奖者和“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获全国提名奖者加10分。

在音乐、美术、书法、舞蹈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应届高中毕业的艺术尖子考生,经省统一测试,成绩达到优秀的加15分,良好的加10分,合格的加5分。对第一志愿报考我省地方属农、林院校农、林专业的考生可加10分。而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和攀枝花市东区、西区及少数民族聚居区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我省地方属院校录取时可加5分。若考生可享受多项加、降分照顾政策,仅取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不累加。

特别说明

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未录取考生中,按学校确定的调档比例(一般应在在川招生计划的120%以内)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档。

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未录取考生中,首先按投档成绩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

在对考生进行排序时,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则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高低排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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