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教招字[2010]1号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改革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0〕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发展,经认真研究论证并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确定了近期全省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改革的若干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快推进招生工作现代化进程,在2010年全面实行高考网上报名的基础上试行网上填报志愿及网上分批征集志愿工作,提高考生报名和志愿等信息的准确性。加快标准化考场建设。
二、在坚持高考主体地位的基础上,探索推进多元化的招生考试录取方式。积极推进省属本科院校的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在认真总结青岛职业学院、威海职业学院自主考试录取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继续改革和完善高职院校注册录取办法。
三、在认真总结前期试点经验基础上,继续探索推进专家参与录取的招生模式,在确保客观、公正、公平的前提下,扩大试点院校与专业的范围。通过加强管理、改进评价过程和方法、调整评价内容,进一步加强并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使评价过程更加科学、客观、公正、公平,评价结果更加真实、可信,逐步强化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高校招生录取中的作用。
四、积极改进高职院校对口招生方式,2011年拟从考试课程、评价标准到录取方式等方面进行综合调整,将对口高职招生考试调整为高职院校招生录取的主渠道之一。
五、进一步清理规范高考加分政策,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2010年全部取消省内出台的加分等照顾性政策。坚持公开公示,严格做好特殊类型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
六、2011年,在稳定“3+X+1”基本框架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考试内容和命题形式的改革,使考试内容更加贴近学生生活,命题形式更加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选修课程考试内容和形式更加有利于选修课程的开设,努力实现有利于高校选拔人才,有利于推进课程改革和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考试的公平、公正、科学和有效,有山东特色。
七、2011年,拟继续完善“基本能力测试”,加大命题内容和命题形式的改革力度,进一步体现跨领域、跨学科、综合性的要求,使考试更加注重综合素养和基本能力的考查。
二○一○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