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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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运动员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来源: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发布时间:2011-04-28点击数:

鲁招委〔2011〕4号

各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

为活跃我省普通高校体育文化生活,推进素质教育开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2011年我省部分普通高校在高职(专科)层次继续招收优秀运动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校、项目与计划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等21所省属普通高校具备招收优秀运动员资格(具体高校名单和招收项目见附件一)。

招生院校可根据本校运动项目布局、招生计划、生源专项水平等因素,在省教育厅规定的招收项目范围内确定当年的招生项目。

各高校招收优秀运动员的数量,不得超过本校当年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

二、报名与测试

(一)报名

报名时间、办法及有关要求按《关于做好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0]91号)执行。

报名参加优秀运动员统一测试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所在中学(单位)出具的证明等有效证件,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普通高考报名确认手续和优秀运动员专项测试报考手续。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其所在中学(单位)负责组织考生填写《山东省2011年高水平(优秀)运动员专项测试诚信表》(以下简称《诚信表》,见附件二),由中学(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交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审核,连同《山东省2011年高水平(优秀)运动员专项测试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交给考生本人,测试时由考生交考点审查。

(二)统一测试

1.测试项目

我省统一测试项目有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游泳、健美操、网球、手球、羽毛球、跆拳道12个项目。其中,田径包括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女3000米、男5000米、女5000米竞走、男10000米竞走、女100米栏、男110米栏、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男撑杆跳高、铅球(男7260克、女4000克)、标枪(男800克、女600克)、铁饼(男2000克、女1000克)19个项目。游泳包括50米自由泳、50米蛙泳、50米仰泳、50米蝶泳、100米自由泳、100米蛙泳、100米仰泳、100米蝶泳、200米混合泳9个项目。

2.测试时间与地点

测试时间为4月8日至13日。

考生持《报考证》、居民身份证和《诚信表》于4月7日到山东师范大学考点报到,缴纳报名测试费,接受资格审查,领取测试号码。

3.测试标准与办法

田径、游泳项目按照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执行,测试合格标准应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含)以上。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健美操、网球、手球、羽毛球、跆拳道项目按照《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测试项目、方法与评分标准》执行,合格名次由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高水平(优秀)运动员专项测试工作委员会根据实际参加测试的考生数量、考生水平及项目间平衡等因素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将在4月底前通过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学校考查确认并公示

经省统一测试合格的考生,要自行联系并参加招生院校的考查确认。招生院校根据省教育厅规定的招生项目及本校优秀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考生的专项成绩、发展潜力等因素,确定本校优秀运动员名单,并留存其《报考证》原件。招生院校确定的拟录取考生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优秀运动员的招生计划数。

招生院校要将审查通过的优秀运动员考生名单在本校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并负责解答考生的疑问。

四、志愿填报与录取

(一)志愿填报

优秀运动员考生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网上填报志愿。

优秀运动员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栏。招生院校代号及院校名称按《2011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中公布的填写。考生只能填报具备招收优秀运动员资格高校的院校代号。

(二)录取

优秀运动员的录取在高职(专科)二批次进行。投档前,在优秀运动员考生文化总成绩的基础上增加20分。加分后达到高职(专科)二批次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向志愿院校投档,由志愿院校录取到高职(专科)专业。录取专业在办理录取手续时由招生院校确定,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加分政策仅限于报考具有招收优秀运动员资格院校的优秀运动员考生。

五、加强领导和管理

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优秀运动员工作政策性强,要求标准高,各招生院校必须加强管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批准的优秀运动队项目及规定录取优秀运动员,不得超项目、超规模录取考生;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统一测试全程实施监控录像,做到所有测试项目、所有参加测试的考生均有实况录像;对在体育专项测试或文化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优秀运动员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优秀运动员报考、录取及高考报名、录取资格,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由相关高等学校取消其学籍。

优秀运动员专升本考试录取政策与其他考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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